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。负责发展改革、粮食和物资储备、财税、应急管理、信访、统计、国防动员、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政府办公室、发展改革委(粮食和物资储备局)、财政局(除金融工作)、应急局、信访局、统计局、国防动员办(市人防办)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新鞍控股、鞍勤集团;协助市长分管市审计局。
联系市人大、市政协、市纪委监委机关、市委编办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(资产管理工作)、市委党校、各派、市税务局、市消防救援局、市烟草专卖局、国家统计局鞍山调查队、省统计局鞍山调查队、鞍山军分区、中国移动鞍山分公司、中国联通鞍山分公司、中国电信鞍山分公司、中国铁塔鞍山分公司(通管办)、中央储备粮鞍山直属库有限公司、中石油鞍山分公司、中石化鞍山分公司。
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成员丁立: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、退役军人事务、双拥共建等方面工作;协管生态环境工作。
市委常委、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成员王植:负责科技创新、工业和信息化、双鞍融合、金融稳定、国企国资改革发展、央地合作、大数据、营商环境建设、行政审批、招商引资、外事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科技局(外国专家局)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财政局(金融工作)、国资委、数据局(营商环境建设局、行政审批局)、经济合作局、鞍山银行、鞍山冶金工业集团。
联系鞍钢集团公司、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、国网鞍山供电公司、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鞍山铁塔有限公司、鞍山市沈焦洗煤有限公司、人民银行鞍山市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管总局鞍山监管分局、辽宁农商银行鞍山中心支行,驻鞍银行、证券、保险等金融机构、贸促会(国合办)、友协。
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成员张猛:负责公安、司法、社会稳定、打击走私等方面工作。协助负责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。
联系市法院、检察院、法学会、国家安全局、辽宁警察学院鞍山分院、辽宁省鞍山南台监狱、驻鞍武警部队。
分管市卫生健康委(疾病预防控制局)、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(药品安全工作)、医保局。
分管市教育局、民政局、商务局、鞍山师范学院、职业技术学院(职教城管委会)。
联系市民族和宗教局、总工会、团市委、妇联、科协、文联、社科联、工商联、侨联、残联、老科协、慈善总会、辽宁科技大学、鞍山海关。
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成员吴振宇:负责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城市管理、鞍山机场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自然资源局(林业和草原局)、生态环境局、住房城乡建设局、交通运输局、城市管理局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、交通运输集团、供热集团、水务集团。
联系中国三冶集团有限公司、邮政管理局、沈铁鞍山车务段、辽宁省邮政公司鞍山分公司、鞍山华润燃气、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驻鞍企业。
副市长、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启星:负责水利、农业农村、乡村振兴、市场监管、文化、旅游、体育等方面工作。
分管市水利局、农业农村局(乡村振兴局)、市场监管局(知识产权局)(除药品安全工作)、供销社、千山旅游集团。
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负责(监督)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,抓好安全生产管理;负责分管行业营商环境建设、招商引资、项目建设和企业帮扶工作;完成市长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。
为了便于工作衔接,副市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。姜乃东、王植同志互补;丁立、吴振宇同志互补;柴锋、朱长悦同志互补;杜伶、刘启星同志互补。互补领导均不在鞍时,由姜乃东同志负责协调。



